普通护照审批不通过,审批机构应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申请条件符合、材料齐全且形式合法时,受理机构出具的是《受理申请回执单》,它不等于批准签发护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的普通护照办理指南列明,普通护照费用为120元/本;户籍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跨省异地签发时限为20日,特定情形下经批准可延长30天。核实日期:2026-10-01。
《受理申请回执单》和《不予批准决定书》有什么区别?
两份文件对应不同办理环节,不能混为一谈:
| 申请情况 | 办理结果 | 应如何理解 |
|---|---|---|
| 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 受理机构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 | 申请已经受理,尚不代表批准签发 |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 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属于补正环节,不是审批后的不予批准 |
| 不属于受理机构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 | 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 属于未受理,不是受理后审批不通过 |
| 审批机构审核后作出批准决定 | 签发普通护照 | 属于最终批准结果 |
| 审批机构审核后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 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 属于最终不予批准结果 |
日常所说的“批件”,不能笼统等同于任何一张回执。国家移民管理局的指南在批准后使用的表述是“签发证件”;不批准时,则由审批机构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因此,只有《受理申请回执单》,不能据此判断护照已经获批。
审批不通过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普通护照审批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其中,申请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签发普通护照。
指南列出的不予签发情形包括:
-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无法证明身份;
- 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 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
-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而不能出境;
- 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
-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会危害国家安全或者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 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签发情形。
哪些材料齐全才能拿到受理回执?
受理机构审查的不只是“有没有递交材料”,还包括申请条件、材料完整程度和法定形式。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的基础材料如下:
| 申请情形 | 主要材料要求 |
|---|---|
| 首次申请 |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以及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 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或补领期间 | 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
| 未满十六周岁 | 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 监护人无法陪同 | 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和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
|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 须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意见 |
| 现役军人 | 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意见 |
普通护照原则上由申请人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
审批时限和费用是多少?
| 项目 | 指南列明的标准 |
|---|---|
| 户籍地申请普通护照 |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
| 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 | 签发时限为20日 |
| 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特殊情况下 | 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签发时限可以延长30天 |
| 获批准的加急申请 | 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并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 普通护照费用 | 120元/本 |
指南列明可以申请加急的紧急事由包括:出国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或者签订合同;临近出国留学报到且行前证件遗失、损毁;以及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收费依据为《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1993〕价费字164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收到《不予批准决定书》后可以怎么办?
国家移民管理局的指南明确,申请人依法享有对行政许可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决定内容有异议时,应以收到的决定书和届时有效的法律规定为依据办理,不能仅凭《受理申请回执单》判断此前是否已经获批。
以上为一般信息,具体受理与办理要求以办理机关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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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拿到《受理申请回执单》后,是否表示已经获批?
不是。《受理申请回执单》表示申请条件符合、材料齐全且形式合法并已被受理,最终结果仍要经过审批。
材料被要求补正,是不是已经审批不通过?
不是。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受理机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这属于受理审查环节。
“不予受理”和《不予批准决定书》有什么区别?
不予受理表示申请没有进入受理环节;收到《不予批准决定书》则表示申请已经受理,但审批机构审核后作出了不予批准决定。
收到《不予批准决定书》后还能申请复议或起诉吗?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具体程序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