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这项专项签注时,免予提交人才证明。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国家移民管理局推出支持扩大开放服务高质量发展10项创新举措》中明确,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科研院所、科技创新企业等机构工作的符合条件内地人才,可申办3年多次有效的往来香港、澳门人才签注。
这项政策有明确的地域和机构范围,不能仅凭“在深圳工作”或“在大湾区工作”认定适用。
哪些人属于政策适用范围?
| 核对事项 | 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告明确的范围 |
|---|---|
| 适用区域 |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 |
| 工作机构 | 科研院所、科技创新企业等机构 |
| 申请人 | 符合条件的内地人才 |
| 可申办签注 | 3年多次有效的往来香港、澳门人才签注 |
| 人才证明 | 申请时免予提交 |
该公告没有进一步界定“符合条件人才”的具体标准,也没有列出具体机构名单。因此,不能仅凭这段政策表述自行补充年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门槛,也不能扩大到河套深圳园区以外的其他工作地点。
免人才证明,是不是所有材料都不用交?
不是。免予提交的范围仅限“人才证明”,不等于免交全部申请材料。
国家移民管理局的上述公告没有列出河套专项签注的完整材料清单,也没有说明是否需要其他证明。申请前应向实际受理签注的办理机关确认完整材料、申请渠道、预约方式以及现场要求。
“3年多次有效”应该怎样理解?
“3年”指签注的有效期,“多次有效”指可以在有效期内办理多次往来。它不等于一次入境后可以在香港或澳门连续停留3年。
该段河套政策表述没有写明具体入境次数,也没有单独写明每次停留期限,因此不能据此推断次数不限,也不能自行填写停留天数。
办理前要核实哪些事项?
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告发布于2025年11月3日。所列10项措施中,6项自2025年11月5日起实施,4项自2025年11月20日起实施;所引河套条款没有在这段表述中单独标明所属批次,因此不把其中任一日期直接写成该专项的确定施行日。
实际申请前,可按以下事项逐项核实:
- 确认工作地点是否属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
- 确认所在单位是否属于科研院所、科技创新企业等机构;
- 确认本人是否符合办理机关认定的“符合条件人才”标准;
- 确认除人才证明外是否还有其他材料;
- 确认申请地点或线上渠道、费用及办理时限。
| 办理事项 | 该公告是否明确 |
|---|---|
| 费用金额 | 未写明 |
| 办理时限 | 未写明 |
| 具体申请地点 | 未写明 |
| 网上申请入口 | 未写明 |
| 完整材料清单 | 未写明 |
| 是否保证获签 | 未作结果承诺 |
“可申办”表示政策允许符合条件者提出申请,并不等于一定获签。本文仅作一般信息说明,申请前应以办理机关最新公告和实际要求为准。
常见问题
河套深圳园区科研院所或科技企业的所有员工都能申请吗?
不能一概而论。公告还要求申请人属于“符合条件内地人才”,但没有在这段表述中进一步列出具体认定标准,需要由办理机关确认。
免予提交人才证明后,还需要在职证明吗?
不能从“免人才证明”直接得出“免在职证明”或其他材料也全部免除的结论。该公告没有列出完整材料清单,应以办理机关最新要求为准。
3年多次有效是否等于每次都能停留3年?
不等于。3年是签注有效期,不是单次停留期限;这段政策也没有写明具体入境次数和每次停留天数。
办理费用是多少,多久可以办完?
该公告没有写明费用金额和办理时限,不能据此给出数字,应在申请前向受理机关核实。
必须到河套深圳园区现场申请吗?
该公告没有说明具体申请地点或是否必须现场办理,不宜自行判断。可通过办理机关最新公布的渠道确认。